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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贵州中医药大学科普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 发布时间 :2021-09-07 浏览:

各院、所、部:

根据《中国科协等13部门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21﹞28号)及《关于举办贵州省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弘扬科学精神、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弘扬祖国传统医学,发掘民族医药宝库,切实配合开展好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我校定于9月中旬开展2021年贵州中医药大学科普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1日-17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建党精神,担当科创任重任,引领自立自强——弘扬传统医药本色,彰显民族医药特色”

三、活动地点:

贵州中医药大学花溪校区及附属医院

四、活动方式:

各院(所、部)根据其自身特色报送科普活动机构、基地及活动方式(如:科普基地、博物馆、标本馆、实验室、解剖室、法庭、种质资源库、语言教室等),科研处统一协调在2021年9月11日至17日期间分时段开展科普日活动。

五、活动要求:

1、请各院(所、部)填报《2021年贵州中医药大学科普日系列活动统计表》(附件1),至少报送1个科普基地或场馆。去年已开展活动的基地机构(附件2)今年须继续参加。

2、科研处将组织开展“科技成果展”作为科普日系列之一,请各院(所、部)按照“展板样板”格式(附件3)制作以“xxx院科技成果展”为题的展板1张,内容自定(提供电子版,尺寸比例及文字大小比例与样板一致)。

3、科研处统一制作活动主题横幅,届时由各院(所、部)至科研处领取。

4、各院(所、部)组织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段开展科普基地、场馆等活动机构和基地的开放、科普讲解及参观人员接待工作。

5、各院(所、部)拍摄活动现场照片,活动结束当天在本院部网站内发布新闻报道。

6、各院(所、部)撰写本院部活动总结报告。

7、各院(所、部)党委严把本次活动的意识形态关。

六、宣传方式:

学校网站发布活动通知,同时制作自媒体推广活动(如微信、抖音)等网络方式进行活性宣传,积极动员校内外人员参加活动。

七、材料报送:

(一)请各院(所、部)于9月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贵州中医药大学科普日系列活动统计表》(附件1)

2、“xxx院科技成果展”为题的展板电子版1张

(二)请各院(所、部)于9月1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活动现场照片(每张照片标注照片内容简况、照片中需要拍到主题横幅)。

2、活动新闻报道网页链接及打开界面的截图。

3、活动总结报告1份。

请各院(所、部)按照活动时间认真组织和开展好本次活动,并将活动开展相关材料及时发送至科研处何天彩老师邮箱。

联系人:何天彩

电话:18886084607

邮箱:2734883206@qq.com(材料只接收邮件报送)

附件:1、2021年贵州中医药大学科普日”系列活动统计表

2、2020年贵州中医药大学科普日”活动基地、场馆开放一览表.

3、“xxx院科技成果展”为题的展板模板

                                             贵州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贵州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贵州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