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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医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作者: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7-05-22 浏览: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校硕士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激励硕士生勤奋学习,取得高水平创造性成果,鼓励硕士生指导教师勤勉治学,为国家培养造就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优秀人才,同时也为我校推荐优秀硕士论文参加全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做前期准备工作,决定设立贵阳中医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第二条 我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应突出论文的创新性,本着科学、公开、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在已通过论文答辩的论文中产生,如果答辩委员会认为优秀可推荐参选优秀论文。各分委员会优秀学位论文名额不超过所授予硕士学位的20%。

第四条 优秀硕士论文的评选要求

1.论文选题为学科前沿,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有较大社会效益或较好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作者具有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4.论文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清楚,图表规范清晰。

第五条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和部署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主要职责为:

1.制定和适时调整优秀硕士论文的评选标准;

2.审核和汇总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候选名单;

3.提交和汇报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情况;

4.处理系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有关异议事项及评选工作中的其它问题。

第六条 系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主要职责为:

1.根据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细则;

2.组织评选工作,汇总论文评选意见,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候选名单;

3.处理本系部有关异议事项及评选工作中的其它问题。

第七条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两周内。

第八条 评选程序

1.研究生部根据规定比例向各分委员会下达当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计划;

2.已通过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根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向所在系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参评申请;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组织同行专家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分,并撰写评选意见,评选结束后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名单,总评成绩低于80分者不能推荐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4.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分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核、汇总,并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评分情况和评选意见;

5.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产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建议名单;

第九条 优秀硕士论文获得者名单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公示1周,对公示期间有争议的论文,由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对无争议的获奖论文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从获奖论文中遴选产生全省优秀硕士论文参选论文。

第十条 对在公示期或已获奖的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一经认定,取消“优秀硕士论文奖”,对已授予的硕士学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涉密论文原则上不参加优秀论文评选,以免泄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试行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