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正文  > 

贵阳中医学院学生毕业实习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6-07-22 浏览:

毕业实习是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的最后阶段,为加强毕业实习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明确职责,严肃实习纪律,提高毕业实习的效果与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学生毕业实习由学校教务处统一计划安排。

2.各二级学院(部)具体负责并落实实习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并有一名二级学院(部)领导分管,二级学院(部)必须有教师专人负责。

3.各教学基地受学校委托,按照学校实习要求及实习基地的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实习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4.学生实习期间接受二级学院(部)和实习基地的双重领导与管理。

5.各二级学院(部)按学校教务处的实习计划编排实习学生分组,并选派学生担任各实习小组组长、副组长,协助实习基地做好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学生实习前各二级学院(部)应召开实习动员大会,进行医德医风、校纪校规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教务处的实习安排,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毕业实习期间学生出入实习基地的派遣与接送。

3.二级学院(部)应经常与实习基地协调,共同落实实习学生的思想、业务、组织纪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4.二级学院(部)负责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教师要保持与学生实习组长的密切联系,调查了解、掌握学生实习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对违纪学生负责调查、落实、教育并按程序上报处理。凡教学方面的问题上报教务处,学生管理方面的问题报相关二级学院(部)。

5.在教务处统一安排、组织下,各二级学院(部)要对实习基地实施巡回督察,原则上对每届实习学生巡回督查一次。

6.各实习组长要认真负责协助实习基地和二级学院(部)抓好实习同学的组织纪律工作,一旦发现违纪现象应及时向实习基地和二级学院(部)反映。

三.实习纪律和要求

1.必须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努力完成毕业实习计划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科学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实习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基地的领导和管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虚心学习。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实习、不擅离职守。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按请假制度申请审批。

4.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树立高度责任感,严防各种差错事故,端正服务态度。医学专业实习生要视病人如亲人,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

5.团结友爱,文明礼貌,讲究卫生,仪表端正,衣冠整洁。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以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隐私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7.爱护公物,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实习单位的仪器设备和实习用品。

8.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实习学生一律不准单独活动。禁止到江、河、湖、海、水库中游泳。实习期间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经商活动。

9.严格遵守实习基地有关宿舍管理与规定。爱护宿舍内各种用品设施,不得损坏,若有损坏,由损坏者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实行宿舍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宿舍整洁;不准在宿舍内乱装开关,乱接电线,不准烧电炉;不准私留亲友及外人在宿舍住宿;不准在宿舍内打闹、喧哗、酗酒、打麻将。

10.实习生应入住所在实习基地安排的宿舍,若有擅自在外租房的实习生,因宿舍安全问题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实习生本人承担。若确有特殊情况须在外租房住宿者(或住家里亲属家中)须向实习基地主管实习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签字,承担一切后果,获批准后,向二级学院(部)及学院教务处上报备案。

11.凡违反有关规定与纪律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个人负责;造成集体和国家财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学院和实习基地规定或国家有关法纪、法规处理。

四、请假制度

1.凡属法定节假日,按实习基地各科室有关规定执行。节假日期间,原则上在实习基地休息,若确须离开实习基地,需向实习基地主管部门写出书面请假报告。否则,一切后果由实习学生本人负责。

2.因病或有事请假,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持交证明,本人书写报告,实习组长证明,向实习基地主管实习部门请示批准手续。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请人或利用通讯工具间接请假,更不允许未经准假而擅自离开实习基地。

3.请假手续

(1)因急病缺勤,可由实习组长代呈报告。

(2)慢性疾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批准假后始得离开工作岗位。

(3)请假一天以上应有书面申请,病假应有疾病证明书(需县级医院以上)。

4.病事假审批权限一周内由实习基地主管部门审批,一周以上报二级学院(部)及学校教务处审批。带教老师个人无权批假。

5.一周以上病事假的处理

(1)累计二周以上,实习期顺延补足。

(2)累计二个月以上,按休学一年处理。

6.缺勤处理

(1)缺勤的认定:在实习时间内,凡未经本人办理请假手续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均视为缺勤,一天以6课时计算。

(2)缺勤的处理:严格按照贵阳中医学院现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7.请销假办法

(1)请假获准后,应将准假单交实习所在科室,并办好各项交接班手续后,方得离开岗位。

(2)假满返校后,应及时到准假单位销假,不得过期而归,过期按缺勤处理。

(3)节假日离开实习基地,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8.关于考研、人才交流假期的补充说明

(1)参加当年考研的实习生需持考研报名相关证明先向所在实习基地主管实习部门写出书面申请,获准后回二级学院(部)及学院教务处备案,考研结束后及时到二级学院(部)及教务处销假。并及时返回到实习基地实习。须将考研成绩复印件交到二级学院备案。考研假期为15天,若有借考研之名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将严格按照缺勤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参加人才交流,获准后严格按照请销假办法执行。须将参加人才交流的有关材料交辅导员审核备案。人才交流假期合计不得超过15天。若有借参加人才交流之名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将严格按照缺勤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本办法解释权在学院教务处,从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