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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5-14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贵阳中医学院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并完善学院党政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特制订护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如下:

一、参加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主要成员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也可根据议题内容及工作需要,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事先商定,并区别不同事项由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会议。

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新形势下高校院系实行的一种新的议事决策形式。坚持和实行这种制度,必须高度重视和精心处理好会议讨论与会前准备和会后落实的关系、党政联席会议与总支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的关系、党政一把手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使这种议事决策形式行之有效并逐步趋于完善。

在党政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共同对议题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达成共识。会上应集思广益,充分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如对某些问题存在较大分歧,则不宜匆忙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并充分协商后讨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学校党政领导。

会议决策后,学院党政领导应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落实。党委要发动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团结教职工,保证党政联席会议的决策落到实处;并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本学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和年度目标管理的考核;学院各种改革方案的制定与修改;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事调配、岗位竞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教职工的考核、评优、奖惩;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提交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四、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到会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会议做出的决定,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党政联席会实行回避制度,如会议讨论的问题涉及到会者本人或亲属,则请该同志暂时离开会场。

五、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常每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六、学院办公室主任列席每次的党政联席会,担任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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