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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度自主招标课题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3-10 浏览次数:

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为将我校中医药(民

族医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建设成为开放型的研究平台,今年继续设立自主招标课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课题类别与资助力度:自主招标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资助1万元,一般课题资助5000元;所有获准资助课题均以“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名义立项。

二、招标范围: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均可投标;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投标需2位高级职称科研人员推荐。

三、招标要求:

(一)本年度招标课题的研究主题为:

1、中医药(民族医药)高校智库建设研究;

2、《中医药法》颁布背景下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研究;

3、贵州大健康产业与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协同发展研究;

4、大扶贫与贵阳中医学院服务社会对策与路径研究;

5、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及国际化研究;

6、中医药(民族医药)的法律保护研究;

7、大数据背景下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研究。

(二)所有投标课题原则上需围绕主题进行申报,与此主题无关的投标课题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作为主持人申请本年度课题不得超过1项,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本年度课题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在研贵州省教育厅相关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基地项目;

(三)所有投标者均需如实填写“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书”,A3双面打印,一式四份,同时提供申请书Word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94014365@qq.com),重点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为2年,一般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为1年;在保证课题研究质量的前提下,允许提前结题;

(四)重点课题结题时需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一般课题结题时需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五)由研究基地经费资助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作者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应为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同时在成果的基金资助中署明基地项目名称,未按要求署名的成果在结题时一律不予认可;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日,标书投寄地址为:贵阳市花溪大学城贵阳中医学院A4楼5-3室或4-6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308041

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