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研究课题经过评审已经立项(具体见附件),现需要填写合同书(包括立项未资助项目),现将有关合同签订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执行期。 起始日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合同内容填写。必须按合同书的内容对应填写相应信息,考核指标按照申请书内容填写;
3.签章要求。 每份合同中项目负责人、主要完成人员在相应位置签字。
4.特别说明。1)经费预算中的“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不能单独计量的仪器设备、科学装置、实验室日常运行的水、电、气、暖以及汽车油费、交通费等不能在此科目中支出。2)申请书经费预算中的“管理费”按总经费5%填写。
5.打印及装订。一式三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纸质合同书;
6.报送时间: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
7地点:纸质版合同书学院的交至花溪校区行政楼4楼419室,一附院和二附院请交至各自附院科教科,合同电子版请发至821313303@qq.com。
科研处
2016.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