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有效地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学校将提前组织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请各部门早动员、早准备、早组织、早落实。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人员要求: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含新进未获得职称的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2.申请书要求:拟申请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教师参照《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拟申请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教师,参照《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构思选题,搜集资料,了解研究进展,完善论证内容,草拟项目申报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以2014版为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以2016版为准。要特别注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高级职称人员申请和参加项目数的限项规定。
3.截止时间:2016年9月10日前请各部门统一将申请书(附部门申报目录)交学院科研处,科研处将根据全院申报情况,安排下一步的初评指导工作。
4.请各部门认真安排此项工作,鼓励已承担过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课题的教师,在原课题研究基础上提出申请,历年申请未获批准的申报人,应在原有申报书的基础上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充实后继续申报。
5.相关附件在科研处网站上下载
科研处
201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