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院关于评定2015-201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贵中医研发[2015]76号),研究生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评定,请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研究生上交材料的时间、地点,组织评审专家评定奖学金,并将评定结果和统计表于2016年10月11日前报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郭斌
联系电话: 0851-85652570,14785585651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29日
附1: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
附2: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
附3: 2014级奖学金名额分配及学生名单
附1: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
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研究生群体意识、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优秀的高级中医药人才。鼓励竞争,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16]119号)的规定,本着“鼓励学习、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生资助中心、财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制定总体原则,研究生院负责组织评选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根据培养类型,按二级学院或专业进行评定(招生人数少的专业将合并专业进行评定)。凡获得一等奖学金者,同时授予“三好学生”光荣称号。颁发奖金和证书。获二、三等奖,颁发奖金和证书,以资鼓励。
第三条 评定范围
凡我院统一招收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在职攻读学位者除外),品学兼优者。
第四条 评定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合格;
(4)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各门课程和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5分,总评每门课程和考核不得低于80分(第一学年除外)。
2.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奖资格:
(1)受各类行政处分者;
(2)考试有作弊行为者,或有补考者,或未完成本学年所规定的培养计划者;
(3)无故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者;
(4)道德品质不良或有其它违纪行为者。
第五条 奖学金的类别、等级、比例及金额
一等奖:10%,每人每年8000元;
二等奖:20%,每人每年6000元;
三等奖:30%,每人每年4000元;
第六条 评定时间及发放办法
每年10月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金以省财政实际下拨金额为准发放。其间,如研究生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将视情节取消本学年奖学金发放。
第七条 评定办法
1.一年级研究生的奖学金,以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作为评定依据,按专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定。评定小组可由研究生院教师、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等若干人组成。
2.二年级研究生的奖学金,以第一学年的各门课程或临床轮训考核成绩作为评定依据,按第七条规定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定;
3.三年级研究生的奖学金,以第二学年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作为评定依据,按第七条规定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评定后(其中加扣分情况由研究生院提供),将评定结果和统计表报研究生院审定备案;
4.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与导师意见、每年的学年小结相结合。由研究生在每年九月交一份学年小结和导师鉴定意见一份(二年级交班级辅导员处,三年级交各二级学院科教科)。学年小结根据研究生院制定的考核表格要求填写,包括德、智、体三方面内容。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申请资格。
5.评审小组可由研究生院教师、各二级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研究生代表等若干人组成。
6. 评审结果由研究生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生效。
第八条 评定内容
1.思想政治表现评分(见附件:思想政治评分表):权重20%
根据本办法中加(扣)分规定,实事求是地做出评分(附有关资料)。第二、三学年均按此内容评定。
2.智育评分:权重80%
(l)第二学年评分:根据完成课程的考试成绩和临床轮转考核成绩记分,为各科成绩总评分。
(2)第三学年评分:
①科研型:文献综述成绩5%;开题报告成绩70%;教学、临床(社会)实践综合成绩25%;
②临床型:文献综述成绩5%;开题报告成绩45%;临床轮转考核成绩总评成绩50%。
3.加(扣)分规定(以下加或扣分均在总评成绩上进行):
(l)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表现较好者可加分,加分幅度0.5-1.0分。
(2)研究生参加本学年文艺演出、体育比赛获奖的研究生可加分。
①获校级以上集体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加分幅度每人为l.8,1.5, 1.0,0.8分;
②获校级以上个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加分幅度分别为2,1.8,1.2,1分;
③获校级集体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加分幅度每人分别为1.5,1.0,0.8,0.5分;
④获校级个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加分幅度分别为l.8,1.5, 1.2,0.8分;
每学年该项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3)研究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贵阳中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参加学术交流获奖论文或在公开杂志上发表论文者均可加分,时间限在每年9月至次年8月止。
①被SCI 、EI、ISTP等收录者,每篇加5分;
②参加全国性专业学术交流会并有获奖论文或在全国核心期刊(北大版)发表论文,每篇加2分;
③参加地方(省、市)专业性学术交流会获奖论文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杂志上发表文章,每篇加1分。
(4)申请《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获资助者,重点项目加2分,一般项目加1分。
(5)其他加分规定:
①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由评审小组酌情加0.5- 2.0分;
②凡受研究生院或学院通报表扬者可酌情加0.1-0.5分。
(6)有关扣分规定:
受学校相关部门或研究生部通报批评者,每人每次扣0.5-1.0分。
第九条 其他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实际在校情况进行评定,学籍异动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1.休学的研究生,休学期内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参评年限顺延。
2.终止学籍的研究生,终止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十条 档案管理
研究生院及各二级学院要将奖学金评定相关材料统一归档,并长期保存。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者,填写《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并颁发奖金和证书。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中心、财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新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试行)》(贵中医研发【2014】126号)同时废止。
附2: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
学号: 姓名 : 专业:
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考核小组评分 |
思 想 政 治 表 现 40 分 |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包括“两课”和业余理论学习,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严以律己,积极努力,主动做好班集体工作,有公认的突出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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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包括“两课”和业余理论学习,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严以律己,较为积极努力,能配合做好班集体工作,表现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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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曾有一些糊涂认识,经学习、教育后提高认识,表现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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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有严重错误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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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德 品 质 30 分 |
关心集体,作风正派,光明磊落,团结同学,原则性强,不贪私利,乐于助人,大公无私,尊老爱幼,扶贫济困,讲究社会公德,受到班级以上道德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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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集体,作风正派,光明磊落,团结同学,原则性强,不贪私利,大公无私,尊老爱幼,讲究社会公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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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正派,光明磊落,团结同学,原则性强,不贪私利,讲究社会公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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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关心集体,以自我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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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纪 律 与 团 结 协 作 30 分 |
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遵纪守法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旷课,关心他人,热爱集体,热心社会工作,善于与他人团结协作,做好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各项活动、讲座、研究生论坛等。 |
|
组织纪律性较强,遵纪守法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旷课,关心集体,参加社会工作,与他人团结协作较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
|
有组织纪律观念,能遵纪守法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旷课,尚能关心集体并参与集体活动,但缺乏承担社会工作的积极性,尚能与他人和睦相处。 |
|
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观念较差,纪律松懈,有自由主义现象,对社会工作不关心,人际关系紧张,难于和他人合作共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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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
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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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 2014级奖学金名额分配
专业 |
专业总人数 |
一等奖名额 (10%) |
二等奖名额 (20%) |
三等奖名额 (30%) |
获奖总名额 (60%) |
基础医学院 |
16 |
2 |
3 |
5 |
10 |
药学院 |
38 |
4 |
8 |
11 |
23 |
骨伤学院 |
30 |
3 |
6 |
9 |
18 |
针灸推拿学院 |
23 |
2 |
5 |
7 |
14 |
一院 |
67 |
7 |
13 |
20 |
40 |
二院 |
67 |
7 |
13 |
20 |
40 |
护理学院 |
7 |
1 |
1 |
2 |
4 |
合计 |
248 |
26 |
49 |
74 |
149 |
附:研究生名单7人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导师 |
所属二级学院 |
2014032 |
邸铁涛 |
中西医结合护理学 |
张春玲 |
护理学院 |
2014033 |
谢妹伊 |
中西医结合护理学 |
肖丽娜 |
护理学院 |
2014034 |
龙林子 |
中西医结合护理学 |
石国凤 |
护理学院 |
2014035 |
刘力行 |
中西医结合护理学 |
刘云 |
护理学院 |
2014036 |
杨捷玲 |
中西医结合护理学 |
段亚平 |
护理学院 |
2014037 |
宋庆娜 |
中西医结合护理学 |
张春玲 |
护理学院 |
2014038 |
颜丽桥 |
中西医结合护理学 |
李筑惠 |
护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