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要求的理论基础和学术水平者,可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不能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第二条培养与考核
采用理论课学习和临床轮转实践训练相结合的方式培养。理论课程涵盖公共课,临床轮转实践训练时间为18-24个月。考核以完成《贵阳中医学院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通过临床实践训练考核视为通过。
第三条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3年。
二、硕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
第四条学位申请条件与时间
(一)申请人资格审查
1、完成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临床实践训练考核,完成学位论文;
2、申请者应提交下列材料,以供审查:
(1)《贵阳中医学院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培养计划表、课程学习成绩、开题报告、参加学术活动的总结报告、临床轮转实践训练考核表、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论文;
(3)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4)缴清学费、住宿费相关凭据。
(二)申请时间
学校每年定期受理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申请工作,每年6月及12月集中进行学位审核,申请人应于每年3月或9月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五条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学术水平要求
(一)能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二)能掌握护理领域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
(三)具备护理相关思维及专业实践能力;
(四)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不少于10次,并提交至少5份书面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学术活动的题目、主要内容、时间、地点、报告人,要求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
(五)在学期间至少有1篇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报告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六)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七)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第六条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硕士学位:
(一)有反对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及行为者;
(二)在学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三)在学期间累计5门(次)及以上课程补考,或学位课程累计3门(次)及以上补考者;
(四)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作弊者;
(五)违反校规校纪,受记过或以上处分者;
(六)在学期间无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报告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第七条放宽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情形:
(一)因第六条第三款不授予学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放宽学位授予条件:
1、在学期间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3篇学术论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有1篇学术论文被SCI、EI、ISTP收录;
2、毕业论文获校级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
(二)因第六条第六款不授予学位,但有如下情形,可放宽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论文获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
第八条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申请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贵阳中医学院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求》(见附件1)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经导师审核并认真修改后申请预答辩,预答辩务必于申请学位当年3月底前完成。预答辩未通过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参加预答辩者,本人须提出书面申请,导师同意,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方可延迟半年或一年再举行预答辩,否则视为放弃学位申请,学校将不再受理该生学位申请事宜。通过预答辩者,须对学位论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聘请相近学科的两名(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校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进行“双盲”评审。如有一名评审专家的意见是否定的,则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一名评审专家,如有两位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均属否定,则此次申请无效,半年后可重新申请,重新申请时评审费自理。
第九条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导师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以公开方式进行。
(一)以集中答辩方式进行,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导师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组成,其中含两名以上校外专家,且至少1名校外专家具备正高职称,答辩委员会主席由答辩委员会推荐产生,一般由校外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配备答辩秘书1名,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担任,须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答辩培训,负责答辩会答辩记录和资料整理工作,答辩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答辩材料交学位办。申请人的导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应列席会议;
(二)护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按照《贵阳中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附件2)进行;
(三)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重点考核申请人分析并解决常见疾病、危重疾病护理能力。答辩委员会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格把关,做到公正、公平;
(四)答辩委员会的表决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具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赞成票视为答辩通过。答辩委员会会议应对申请人的论文答辩做出评语,对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建议,并签署《论文答辩决议书》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
(五)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答辩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在半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第二次答辩费用自理。重新答辩时,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当至少有半数为原有成员,如仍未通过,不得再次申请答辩;
凡答辩委员会作出达不到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水平和要求,建议不授予学位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不予审核。
第十条学位评定与授予
(一)学位办对相关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建议名单和有异议人员名单,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出席会议人员不低于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为有效,会议作出授予学位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达到出席会议委员的一半视为通过;
(三)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若对学位授予有异议者,请及时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位办提出意见,学位办提请学位委员会再次审定。公示无异议者授予护理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四)如发现学位授予有错误或学位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复议,撤销其已授予的硕士学位并向社会公布,宣布所颁发的学位证书无效。
第十一条建立硕士学位档案。
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学位办整理授予者相关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归入个人人事档案及培养单位档案室。
第十二条附则
(一)学位授予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申请人需按国家及学校规定缴纳相关的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已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须按规定报送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及纸质论文到学位办,由学位办按规定统一交存相关机构及部门;
(四)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新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五)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开始施行;
(六)本实施细则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学位办负责解释。
附件1: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根据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在重视临床护理能力培养的同时,研究生需要在导师及导师小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体现针对临床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调研或循证方式设计解决方案,提出对策的总体原则。从文献阅读、综述撰写、课题设计、干预实施、资料收集、资料分析直至论文撰写必须体现护理学专业学位的特点,反映研究生应用护理学及相关学科理论和方法,科学地分析、解决护理实践中的问题的能力。
一、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与临床专科护理实践紧密相关。研究结果应对促进护理实践的进步,提高护理质量具有一定的价值,并能表明学位申请人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护理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和从事专科护理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学位论文形式和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形式包括研究报告、病例分析和系统评价。研究生应在导师及导师小组的指导下,深入临床护理实践,选择与护理实践密切相关的课题,开展临床调查、病例分析、文献分析,设计研究方案,收集研究资料,在临床实践和调查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撰写学位论文。
(一)研究报告
研究报告的类型包括基于临床护理或社区护理实践的应用性研究;护理新技术开发以及护理政策的相关研究等。
1、内容要求
(1)基于临床护理或社区护理实践的应用性研究:选题应密切联系临床和社区护理实践,可包括健康促进、疾病护理、环境因素、护士队伍自身发展、临床护理管理及教学等方面的研究,研究方法可包括现况调查、相关因素分析、质性访谈和现场观察、小规模的干预及效果评价。
(2)护理新技术开发研究:即有关护理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护理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并进行效果评价。此类研究应突出创新性、实用性和对提高护理质量的价值,且新技术研发应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工作量。
(3)护理政策相关研究:在现况调查、文献分析基础上,运用政策分析的基本理论分析问题根源,深入剖析,提出政策建议。
2、撰写要求
研究报告由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组成。正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前言:阐述所开展研究的背景、立题依据、研究意义,对所研究的领域国内外现状应有清晰的分析,并提出开展本研究的重要性或必要性。
(2)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介绍研究的技术路线,研究对象的特征,研究工具,资料收集的方法和步骤,资料分析及研究质量控制的方法。该部分应体现科学性,要求研究方案合理,数据翔实准确,分析过程严谨。
(3)研究结果:采用量性或质性方法对资料进行汇总、处理和分析,阐述明确的研究结果
(4)讨论:分析研究结果的意义,并明确指出作者在研究中的新思路或新见解,阐述研究结果的应用价值。该部分应体现作者的逻辑分析思路、新观点或新见解。
(5)结论和建议:简要提出研究结论,并对未来研究或护理实践进行展望或提出建议。
(二)病例分析
1、内容要求
病例分析论文的选题要求是本专业临床护理实践中的特殊病例、复杂病例,或在本专业领域中开展某种新的临床诊断或治疗(少见病例)时的护理过程及分析。病例的选择应体现新、奇、稀、特、难,病例数量应不少于5例。应详细收集和描述病例的全面情况,尤其注意突出关键的知识和技术创新点及其理论依据或临床证据。病例分析应结合相关文献的分析,做专业评价,最后得出明确的结论。
2、撰写要求
病例分析由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组成。正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前言:阐述所分析病例的背景、研究意义,对所研究的领域国内外现状应有清晰的分析,并提出开展本病例分析的重要性或必要性。
(2)病例特征及资料收集方法:介绍拟分析病例的特征,病例资料收集的时间期限和方法,临床指标,资料分析方法,质量控制措施。该部分应体现先进性、实用性、规范性。
(3)护理措施:阐述病例的护理措施,分析措施的合理性及其理论依据或循证依据,并对病例转归采用定性或定量方法进行汇总和分析。
(4)讨论:分析结果的意义,并明确指出作者在病例护理中的新思路或新见解,阐述护理措施的价值,并提出护理建议。该部分应体现作者的逻辑分析思路、新观点或新见解。
(5)结论和建议:简要提出结论,并对进一步的护理实践提出建议。
(三)系统评价
1、内容要求
系统评价要求针对某一具体的护理问题系统全面地检索、筛选、评价和综合相关领域所有高质量文献。选题应具有实用性和临床价值,应尽可能收集国内外有关文献,引用文献不少于50篇,近5年内文献应不少于50%。按照系统评价的要求对文献质量进行专业评价,并对符合标准的文献进行Meta分析或Meta整合,得出简单、明确且对本专业有重要意义的结论。
2、撰写要求
系统评价由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组成。正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前言:阐述开展该领域系统评价的背景和意义,对该领域国内外现状应有清晰的分析,提出开展本系统评价的重要性或必要性。
(2)资料和方法:按照PICO的原则,描述纳入文献的研究对象类型、干预措施(或暴露因素)、对照措施、结局指标及纳入的研究设计类型。制订检索策略与查找文献,介绍对文献进行质量评价、资料提取的方法,介绍文献分析的方法。
(3)结果:描述纳入的研究,评价纳入文献的质量,对文献进行定性比较、汇总、趋势分析,必要时对符合一定标准的研究进行Meta分析或Meta整合。
(4)讨论:分析文献的方法学质量,对护理措施、纳入研究的局限性等进行讨论,提出未来研究建议。
(5)结论和建议:简要提出结论,指出今后的研究方向。
三、学位论文水平要求
在临床科研能力训练中培养护理硕士生的循证意识及临床护理思维能力与分析能力,能结合临床专科护理实践,运用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针对临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设计解决方案,寻求解决方法,提出相应对策,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充分突出专业性、学术性、创新性、可行性、应用性和规范性。
(一)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紧密结合临床护理实践,并体现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二)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应强调综合运用护理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等对文献资料和临床病例资料进行系统分析,并能提出独立见解。
(三)学位论文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理论深度,论文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实用性,对护理实践有一定的实际参考价值。
(四)学位论文结构和格式应包括封面、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中英文摘要、目录、背景和意义、正文、结论、参考文献、独立完成研究工作的声明及附录等部分,体现科学性和严谨性。
(五)学位论文制作的全过程应始终保持诚信的作风。
附2:
贵阳中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推荐产生答辩委员会主席;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议;
3.指导教师介绍研究生基本情况,包括简历、课程成绩、科研能力及其他;
4.研究生报告学位论文(一般15-20分钟);
5.答辩委员会成员及有关人员提问;
6.研究生答辩;
7.休会;答辩委员会退席并举行会议,主要议程:
(l)宣读评阅(议)人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2)评议学位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
(3)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4)讨论和通过答辩委员会的决议书;
(5)答辩委员会签署《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论文答辩决议书》;
8.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或委托答辩秘书宣读投票表决结果及答辩决议书,宣布答辩结束;
9.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