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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 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 发布时间 :2020-09-21 浏览:

院属各班:
    根据《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黔教助发
﹝2019﹞95 号)、《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发﹝2020﹞95 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正式下达 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高等教育) 的通知》( 黔财教发﹝2020﹞100 号)、《省学生资助办关于做好 2020 年秋季学期高校奖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资助〔2020〕13 号
关于开展贵州中医药大学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
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分配给我院的指标数及《贵州
中医药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贵州中医药大学国家励
志奖学金实施办 法》的规定,现开展我院2019-2020学年度国
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工作要求
   请各班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相关
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将评审结果上报学
院,评定小组审核、汇总、公示后及时形成评审报告报学校
资助管理中心。我院国家奖学金1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班分
配名额见《护理学院 2019-2020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
配表》(附件 1)。
   二、 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24 日前。
   三、 材料报送要求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需双面打
印,除签字需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无需装订,需交
纸质档及电子档(附件2-1);
   2、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需
交电子档(附件 2-2);
   3、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需交纸质
档(附件 4);
   4、学生 2019-2020 学年成绩单(无需上交由学办统一
打印)。
   (二)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除签字需手写
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无需装订,需交纸质档及电子档
(附件 3-1);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需交电子档(附件
3-2);
   3、学生 2019-2020 学年成绩单(无需上交由学办统一
打印);
   4、申请理由(200 字);推荐理由(100 字)。
请各班务必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记录、班级公示材料及其
余材料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前一同上报护理学院学生工作
办公室,电子版请以班级为单位发给欧阳老师。
 
附件:2-1.贵州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2.贵州省____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
奖学生名单
     3-1.(   —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贵州省____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4.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




               贵州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