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7-03-28 浏览:
教务处[2017]34号
各二级学院(部):
按国务院下发2017年节假日安排及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2017年清明节我校于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公休,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为此,4月1日(星期六)补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含选修课),原4月1日(星期六)选修课停上;4月4日(星期二)的所有课程(含选修课)停上,所缺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择时补上。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3日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