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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院关于评定2015-201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6-09-29 浏览:

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院关于评定2015-201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贵中医研发[2015]76号),研究生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评定,请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研究生上交材料的时间、地点,组织评审专家评定奖学金,并将评定结果和统计表于2016年10月11日前报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郭斌

联系电话: 0851-85652570,14785585651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29日

1: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

2: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

3: 2014级奖学金名额分配及学生名单

1: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

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研究生群体意识、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优秀的高级中医药人才。鼓励竞争,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16]119号)的规定,本着“鼓励学习、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生资助中心、财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制定总体原则,研究生院负责组织评选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根据培养类型,按二级学院或专业进行评定(招生人数少的专业将合并专业进行评定)。凡获得一等奖学金者,同时授予“三好学生”光荣称号。颁发奖金和证书。获二、三等奖,颁发奖金和证书,以资鼓励。

第三条 评定范围

凡我院统一招收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在职攻读学位者除外),品学兼优者。

第四条 评定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合格;

4)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各门课程和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5分,总评每门课程和考核不得低于80分(第一学年除外)。

2.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奖资格:

  1)受各类行政处分者;

  2)考试有作弊行为者,或有补考者,或未完成本学年所规定的培养计划者;

  3)无故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者;

4)道德品质不良或有其它违纪行为者。

第五条 奖学金的类别、等级、比例及金额

   一等奖:10%,每人每年8000元;

   二等奖:20%,每人每年6000元;

   三等奖:30%,每人每年4000元;

第六条 评定时间及发放办法

每年10月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金以省财政实际下拨金额为准发放。其间,如研究生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将视情节取消本学年奖学金发放。

第七条 评定办法

1.一年级研究生的奖学金,以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作为评定依据,按专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定。评定小组可由研究生院教师、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等若干人组成。

2.二年级研究生的奖学金,以第一学年的各门课程或临床轮训考核成绩作为评定依据,按第七条规定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定;

3.三年级研究生的奖学金,以第二学年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作为评定依据,按第七条规定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评定后(其中加扣分情况由研究生院提供),将评定结果和统计表报研究生院审定备案;

4.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与导师意见、每年的学年小结相结合。由研究生在每年九月交一份学年小结和导师鉴定意见一份(二年级交班级辅导员处,三年级交各二级学院科教科)。学年小结根据研究生院制定的考核表格要求填写,包括德、智、体三方面内容。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申请资格。

5.评审小组可由研究生院教师、各二级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研究生代表等若干人组成。

6. 评审结果由研究生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生效。

   第八条 评定内容

   1.思想政治表现评分(见附件:思想政治评分表):权重20%

根据本办法中加(扣)分规定,实事求是地做出评分(附有关资料)。第二、三学年均按此内容评定。

   2.智育评分:权重80%

  l)第二学年评分:根据完成课程的考试成绩和临床轮转考核成绩记分,为各科成绩总评分。

  2)第三学年评分:

   ①科研型:文献综述成绩5%;开题报告成绩70%;教学、临床(社会)实践综合成绩25%;

   ②临床型:文献综述成绩5%;开题报告成绩45%;临床轮转考核成绩总评成绩50%。

   3.加(扣)分规定(以下加或扣分均在总评成绩上进行):

 l)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表现较好者可加分,加分幅度0.5-1.0分。

 2)研究生参加本学年文艺演出、体育比赛获奖的研究生可加分。

   ①获校级以上集体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加分幅度每人为l.8,1.5, 1.0,0.8分;

   ②获校级以上个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加分幅度分别为2,1.8,1.2,1分;

   ③获校级集体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加分幅度每人分别为1.5,1.0,0.8,0.5分;

④获校级个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加分幅度分别为l.8,1.5, 1.2,0.8分;

每学年该项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3)研究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贵阳中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参加学术交流获奖论文或在公开杂志上发表论文者均可加分,时间限在每年9月至次年8月止。

   ①被SCI 、EI、ISTP等收录者,每篇加5分;

②参加全国性专业学术交流会并有获奖论文或在全国核心期刊(北大版)发表论文,每篇加2分;

③参加地方(省、市)专业性学术交流会获奖论文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杂志上发表文章,每篇加1分。

  4)申请《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获资助者,重点项目加2分,一般项目加1分。

5)其他加分规定:

   ①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由评审小组酌情加0.5-   2.0分;

    ②凡受研究生院或学院通报表扬者可酌情加0.1-0.5分。

   6)有关扣分规定:

受学校相关部门或研究生部通报批评者,每人每次扣0.5-1.0分。

第九条 其他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实际在校情况进行评定,学籍异动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1.休学的研究生,休学期内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参评年限顺延。

2.终止学籍的研究生,终止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十条 档案管理

研究生院及各二级学院要将奖学金评定相关材料统一归档,并长期保存。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者,填写《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并颁发奖金和证书。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中心、财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新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试行)》(贵中医研发【2014】126号)同时废止。

 
2: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

学号:                       姓名                   专业: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考核小组评分

40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包括两课和业余理论学习,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严以律己,积极努力,主动做好班集体工作,有公认的突出表现。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包括两课和业余理论学习,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严以律己,较为积极努力,能配合做好班集体工作,表现较好。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曾有一些糊涂认识,经学习、教育后提高认识,表现尚好。

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有严重错误言行

30

关心集体,作风正派,光明磊落,团结同学,原则性强,不贪私利,乐于助人,大公无私,尊老爱幼,扶贫济困,讲究社会公德,受到班级以上道德表彰。

关心集体,作风正派,光明磊落,团结同学,原则性强,不贪私利,大公无私,尊老爱幼,讲究社会公德。

作风正派,光明磊落,团结同学,原则性强,不贪私利,讲究社会公德。

不关心集体,以自我为中心。

30

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遵纪守法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旷课,关心他人,热爱集体,热心社会工作,善于与他人团结协作,做好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各项活动、讲座、研究生论坛等。

组织纪律性较强,遵纪守法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旷课,关心集体,参加社会工作,与他人团结协作较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有组织纪律观念,能遵纪守法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旷课,尚能关心集体并参与集体活动,但缺乏承担社会工作的积极性,尚能与他人和睦相处。

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观念较差,纪律松懈,有自由主义现象,对社会工作不关心,人际关系紧张,难于和他人合作共事。

累计

满分100分

3: 2014级奖学金名额分配

专业

专业总人数

一等奖名额

(10%)

二等奖名额

(20%)

三等奖名额

(30%)

获奖总名额

(60%)

基础医学院

16

2

3

5

10

药学院

38

4

8

11

23

骨伤学院

30

3

6

9

18

针灸推拿学院

23

2

5

7

14

一院

67

7

13

20

40

二院

67

7

13

20

40

护理学院

7

1

1

2

4

合计

248

26

49

74

149

附:研究生名单7人

学号

姓名

专业

导师

所属二级学院

2014032

邸铁涛

中西医结合护理学

张春玲

护理学院

2014033

谢妹伊

中西医结合护理学

肖丽娜

护理学院

2014034

龙林子

中西医结合护理学

石国凤

护理学院

2014035

刘力行

中西医结合护理学

刘云

护理学院

2014036

杨捷玲

中西医结合护理学

段亚平

护理学院

2014037

宋庆娜

中西医结合护理学

张春玲

护理学院

2014038

颜丽桥

中西医结合护理学

李筑惠

护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