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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贵州省科技厅贵阳中医学院联合资金申报指南

作者: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6-09-09 浏览:

2016年度贵州省科技厅

贵阳中医学院联合资金申报指南

 

一、项目宗旨:

围绕我省中医药事业及大健康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我校人才资源的作用,努力提高我校在中医药学及交叉学科的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加强对中医药理论的继承和创新,加快对民族医药基础理论的挖掘和整理,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为培养高水平的科研人才奠定坚实基础,推动我校产学研合作创新体制机制的建设和提升我校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资助领域:

1.与新药研制密切相关的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毒理学、药效学;

2.与中药现代化密切相关的中药分离提取方法、药效物质基础和药物质量控制;

3.中药材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及规范化生产技术研究;

4.中医基础理论(含针灸基础理论和骨伤基础理论)和常见病中医防治;

5.中医药民族医药预防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研究及临床应用;

6.中医、中西医结合预防治疗重大疾病的研究及临床应用;

7.民族医药基础理论,特色疗法及特色诊疗器械的的开发研究;

8.民族医学、民族药物的病因病理、药物理论、药物加工、组方配伍及用药方法;

9.中医护理的特色研究;

三、资助强度

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为7万元/项。

、项目申请人要求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贵阳中医学院在职在岗的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中级或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

2.项目申请人拟申报的项目需要有明确的预期产出,包括科技产出、经济产出、社会(生态)效益和节能减排,人才培养和创新平台等方面有具体量化指标,并保证在结题时达到预期考核目标。

3.联合资金实行限项申请,申请人限报联合资金项目1项。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不可申报。

(1)申报人已承担两项以上(不含两项)科技厅的各类资金项目的;

(2)今年已经申请省科技厅各类项目的;

(3)已承担联合资金未结题的。

4.申请人不得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对于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并在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任何项目。

5.已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省校科技合作、区域科技合作、省院科技合作的项目,应将合作协议作为附件与申请书一并装订。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申请人通过贵州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gzst.gov.cn)点击“贵州省科技项目网上申报平台”进入登陆系统在线(计划名称必须选择:合作计划——省科技合作计划)填写提交,填写后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A4纸打印、纸质封面,平装)和上会简表(严格按照模板要求进行填写)交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之后在5月25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科研处。